加强对代表教育树立良好形象
作者:何国伟
来源:人民代表报
日期:2013/6/19 7:46:40
加强政治意识教育。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各个阶层,是广大群众的代言人,也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凝聚广大代表的聪明才智,发挥广大代表的职能作用,密切与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代表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觉悟,使代表在思想上明确人民代表大会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其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就是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在履职过程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履职,为民代言。
加强依法履职教育。当下有一部分人大代表把代表作为一条获取政治资本的捷径,当缺会代表、挂名代表、闭口代表,不珍惜人民群众给予的崇高荣誉,缺乏为人民群众代言的愿望和意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把认真依法履职、当好人民群众代言人作为人大代表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内容。使每名代表牢固树立代表意识,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的地位、性质、作用以及作为一名代表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积极参加会议,踊跃参加视察、检查和调研等各项活动,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变为代表的自觉行动。
加强遵纪守法教育。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也不是一种特权,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作为人大代表,其首要的义务就是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的机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并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有些代表把代表身份当作保护伞、护身符,违法乱纪现象严重。因此必须加强对代表的法律教育,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法律素质,使其在参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事事处处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参加普法教育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依法治国理念,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加强与选民联系教育。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群众,理应要经常深入基层,为群众呼吁谋利,帮群众排忧解难,做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维护者。但在现实中,有些人大代表除了参加人代会,基本不再参加其他代表活动,有的甚至连一年一次的人代会都不参加;还有些代表参加会议或者活动,也只是会议的听众、活动的看客,开会往后站、照相往前钻的现象屡见不鲜。此类代表不能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很少到原选区向选民述职,听取选民意见,基本脱离了选民,严重影响了人大代表模范作用的发挥。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思想教育,认真落实代表活动日制度,通过开展代表活动向选民征集意见和建议。通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改进代表工作,使党的主张和国家的意志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