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保定人大
来源:本网整理
日期:2019/1/14 10:44:13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何俊乔
近年来,满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拓展代表联系渠道,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对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联动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院党组结合满城实际,立足发挥检察工作职能,努力做好做实优化营商环境这篇“大文章”,研究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十化”措施,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充分听取代表意见,认真调查研究,找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入点
为了找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入点,我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在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判,一是多次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走访企业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了解所思所想所盼;三是召开党组会对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不统一、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开出“检察处方”,同时发现检察机关自身也存在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院党组考虑到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和服务意识;必须主动担当作为,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将服务举措细化、实化、具体化,以管用的措施保证服务效果。研究制定了《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化”措施》,呈送区人大和企业人大代表征求意见,该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充分肯定,并以《满城快报》专刊刊发。
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探索实践,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十化”措施
(一)检企联系“便捷化”。畅通检察院与企业联系的三种渠道。一是印制检企联系卡发给百家企业;二是设立服务企业门户网站;三是建立服务企业微信群,专人管理,回复答疑。做到了检企时时处处能沟通、易沟通。
(二)法制宣传“多样化”。一是建立法制宣传人才库,选派五名宣传骨干进入企业开展普法工作,目前,已对企业进行法律宣传7次;二是分两个层次,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分别进行维权普法教育;三是多方位宣传教育,在重点企业设立法制宣传栏,发放涉企典型案例剖析材料简报。今年12月7日组织5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到冀中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参加了警示教育。
(三)信访事项“代办化”。对企业信访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接待人全程负责领办,全程做好思想工作,直到信访事项解决为止。
(四)检察建议“实效化”。对于多发型、涉众型涉企纠纷犯罪,向企业发送简报进行提醒;对个体型涉企纠纷犯罪,由检察官对涉案企业面对面提出检察建议。
(五)产权保护“常态化”。对涉及企业的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提前介入、全程监督、事后剖析,依法最大程度地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对2018年以来的5件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进行剖析,以案说法,达到警示借鉴的目的。
(六)打击犯罪“快速化”。对企业周边的村霸、路霸、沙霸,强揽工程、非法阻工、封门堵路、敲诈勒索等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破坏企业发展环境的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进行重拳打击,做到快捕快诉。目前,已办理涉恶犯罪案件2件4人,均得到法院的有罪判决。
(七)法律咨询“互动化”。依托检企联系卡、检察院“两微一端”新媒体,对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今年先后12次组织入企业、社区、集市进行法律宣传,面对面接受法律咨询答疑解惑。
(八)执法行为“规范化”。组织全区34家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两法衔接业务培训会,督促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的系统录入。通过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对工商、税务等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对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九)案件办理“跟踪化”。加强对法院涉企民事、刑事案件诉讼活动跟踪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涉企案件该立不立、使用非法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问题,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综合服务“平台化”。制定《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暂行办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实施细则》,通过服务企业联系点、“两法衔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诉讼法律监督、社会综合治理五大服务平台,着力推进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形成了同步发力、整合联系的工作格局,建立了精准对接企业、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我院全力落实“十化”措施,大力净化营商环境,针对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对部分河道和乡镇主要道路两侧堆积垃圾的情况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发出了检察建议,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并且办理了环境资源领域的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保定电视台《平安保定》栏目进行专题报道,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项工作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人大代表的高度认可。
三、在人大监督支持下,继续巩固提高,进一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点
(一)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创新活力和合法权益。我院将坚决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的要求,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行政执法部门形成合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并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积极参与完善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参与构建公平、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二)加强对企业敏感重点岗位人员的犯罪预防和普法教育。针对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等接触、掌握关键性技术资料和经营信息的重点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犯罪预防、普法和警示教育,从内因上减少企业的不稳定因素,为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化投资经营环境。一要深入贯彻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着力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二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同时加大普法宣传,为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